1、出嫁户口迁走土地归哪个女儿要地,可以不给吗
出嫁户口迁走,土地的用法权大概归爸爸妈妈所有些,女儿要地的状况,一般不能直接不给。具体来讲:
1.假如涉及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女方即便出嫁并迁出户口,依据《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她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
这意味着,假如女儿需要继续承包原土地,发包方不能无故收回,应当保障其合法权益。
2.假如涉及的是宅基地用权,状况则有所不同。通常来讲,宅基地归其爸爸妈妈所有。
3.在没爸爸妈妈等别的人的状况下,假如宅基地上有房子,女方作为家庭成员之一,仍然享有宅基地用权,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女儿需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子,应当给予相应的权益保障。
综上所述,出嫁户口迁走后的女儿需要土地时,不可以简单地拒绝给予,而应依据具体状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置。
2、外嫁女是不是有征地补偿
外嫁女是不是可以获得征地补偿,取决于其是不是仍然具备本村集体成员的资格。
1.假如外嫁女的户籍仍在本村,并且她仍然在本村进行生产、生活活动,那样她就可以享受征地拆迁的补偿。
这是由于,征地补偿是基于村集体成员的资格而分配的,只须外嫁女仍然具备这一资格,她就有权参与分配。
2.假如外嫁女已将户籍迁到老公所在的村集体,并随老公到夫家进行生产、生活活动,那样她一般就无权分配娘家村里的征地补偿了。
由于此时她已经不再是娘家村集体的成员,不再享有村集体成员的权益。
3.判断外嫁女是不是具备本村集体成员的资格,需要综合考虑其户籍信息、平时生活和生产情况等原因。只有在确认其仍然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的状况下,才能给予其征地补偿的权益。
3、土地权益有关法律规定
关于土地权益,国内有多部法律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中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最为要紧的两部。
1.《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村民宅基地的获得、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明确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规定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和用条件。
该法还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借助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以促进农村经济的进步。
2.《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则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关内容。其中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快车提醒你,这一规定保障了妇女在婚姻变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侵害。
综上所述,国内法律对于土地权益的保障是全方位而细致的。无论是宅基地的用法权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都遭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因此,在遇见有关纠纷时,当事人应当积极寻求法律渠道进行维权。